当车祸肇事人没钱赔偿时,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以与肇事人协商分期赔偿,也可向其车辆的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还能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若符合条件,还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或尝试让有过错的其他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在车祸发生后,如果肇事人表示没钱赔偿,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根据肇事人的实际经济状况,签订分期赔偿协议。这样既能给肇事人一定的时间筹集资金,也能保障受害人逐步获得赔偿。例如,双方约定在未来的几年内,肇事人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款。
查看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相关保险。一般来说,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较为常见。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进行赔付。比如,车辆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费用在交强险赔偿后还有剩余,若肇事车辆购买了足够额度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剩余部分就可以由商业险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发挥作用。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肇事后逃逸时,受害人或其家属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后,有权向肇事人进行追偿。
另外,如果受害人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可能会在诉讼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并且在执行阶段加大执行力度,尽力帮助受害人实现赔偿权益。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有过错的主体,比如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等,若他们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受害人也可以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车辆所有人明知驾驶人没有驾驶资格仍将车辆出借,那么所有人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通过这些途径,能够在肇事人没钱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