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约定一般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有法律效力。具体而言,需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也需遵循这些基本规定。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存在精神障碍等情况,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离婚协议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这意味着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这样的协议就可能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被认定无效。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放弃对子女的探视权,这可能因违反法律赋予父母的探视权规定而无效;或者约定一些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如限制一方再婚后生育等,也会被认定为无效约定。
最后,离婚协议的生效还需要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前提。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在双方签订后,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如果双方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该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