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七年半正常减刑后,最快大约四年可以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对于被判处七年半有期徒刑的罪犯,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是三年九个月,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考虑到罪犯投入改造需要一定时间适应和取得考核成绩,且申请减刑等程序也需要时间,所以通常很难刚好在三年九个月就出狱。
在监狱服刑期间,罪犯要获得减刑需满足一定条件。一般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悔改表现通常包括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方面。立功表现则有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多种情形。
减刑的程序也有严格规定。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一般情况下,罪犯入监后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期,通常至少要服刑一年左右才可能首次申请减刑。首次减刑幅度一般相对较小,之后如果继续表现良好,符合条件还可再次申请减刑。综合各方面因素,被判处七年半有期徒刑的罪犯,正常减刑后最快大约四年可以出狱,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算,实际情况会因罪犯个人表现、监狱管理规定以及司法程序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