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并不以同居时间来判定是否构成犯罪,更不存在“成立共同犯罪”的说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婚和事实婚。而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重婚罪中,一般是两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分别实施了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并非单纯依据同居时间来认定。
重婚罪的构成核心在于是否存在“结婚”行为。法律婚即通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与他人结婚。而事实婚,是指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婚,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周围群众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等,而不是单纯看同居时间的长短。
例如,甲在已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乙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生活了几个月,并且周围邻居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这种情况下,即使同居时间不长,也可能构成重婚罪。相反,如果甲和乙只是偶尔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便同居时间较长,也不构成重婚罪。
关于共同犯罪,在重婚罪里,如果有配偶的甲与明知甲有配偶的乙结婚(包括法律婚和事实婚),那么甲和乙就构成了重婚罪的共同犯罪。这里强调的是双方主观上都有故意,即乙明知甲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甲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乙结婚。
总之,认定重婚罪和重婚罪的共同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结婚行为以及双方的主观故意,而不是同居时间的长短。不能简单地以同居时间来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以及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