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改名字,通常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准备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若子女已满18周岁,可由其本人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离婚后若要给子女改名字,对于未成年子女,一般需要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子女是未成年人,其姓名变更权需由父母共同行使,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子女的权益,避免一方擅自变更姓名可能带来的问题。

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由于其已经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姓名变更事宜。此时,可由子女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办理子女改名字手续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对于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子女的户口本等,同时还需要提供双方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书面协议。而年满18周岁的子女自己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具体的办理流程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户籍民警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姓名变更登记。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填写准确的信息,确保变更后的姓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姓名变更完成,会在户籍系统等相关记录中进行更新,后续涉及子女的一些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也需要根据新的姓名进行相应的变更。此外,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前可以先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离婚后子女改名字怎么办理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