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身体权不一定会被判刑。若仅为一般侵权行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若侵犯身体权的行为构成犯罪,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会依据不同罪名和情节进行刑事处罚。
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具体人格权。在法律实践中,侵犯身体权的行为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对于一般的侵犯身体权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时,通常适用民事法律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因纠纷拉扯导致他人身体轻微损伤,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如果身体受到伤害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侵权人要进行赔偿,还可能需要赔礼道歉等。
当侵犯身体权的行为达到犯罪程度时,会涉及不同的罪名和相应的刑罚。以故意伤害罪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伤害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伤情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才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另外,如果是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总之,侵犯身体权是否判刑以及如何判刑,要根据具体的行为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