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禁止需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责任,义务方面主要是停止违约行为。

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议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当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方面:首先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并且约定了违约金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它是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例如,双方约定若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需支付 50 万元违约金,那么劳动者一旦违约,就需按此金额支付。

其次是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因商业秘密泄露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市场份额的减少、竞争优势的丧失等。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通常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证明劳动者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利益。

义务方面: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后,首要的义务是停止违约行为。即立即停止在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者停止自己从事与原用人单位同类的业务。此外,劳动者可能还需要根据协议约定,返还用人单位已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返还已支付的补偿款项。

违反竞业禁止应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