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继承的财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该继承财产是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若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未明确只归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中,对于一方继承财产在离婚时的分配问题,首先要明确该财产的性质,即判断其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继承财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例如,男方的父亲在遗嘱中写明其名下的房产由男方一人继承,与男方的配偶无关,那么在男方离婚时,该房产就属于男方个人,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若继承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或者遗嘱中没有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继承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配。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达成一致的分配方案。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在涉及到房产等重大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合理分配。

离婚时一方继承财产如何分配的(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