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童工可通过多种方式举报,如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电话、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书面举报、通过网络平台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等。
要明确使用童工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发现存在使用童工的情况时,可采取以下具体的举报途径。
其一,电话举报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可以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电话,一般各地都有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热线,如“12333”。拨通电话后,清晰准确地向工作人员说明使用童工的单位名称、地址、童工的大致情况等关键信息。工作人员会根据所提供的线索进行记录,并安排后续的调查处理工作。
其二,书面举报也是可行的方法。可以撰写一份详细的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使用童工的具体事实、证据(如果有)、自己的联系方式等内容。然后将举报信寄送至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在信封上标注“举报使用童工”字样,以确保信件能够得到重视和及时处理。
其三,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部分地区提供了网络举报平台。可以登录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查找相关的举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举报信息。此外,一些政务服务平台也开通了类似的举报渠道,通过这些正规的网络途径反映情况,能够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处理。
最后,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举报。当面与工作人员沟通,能够更详细地说明情况,并且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有助于劳动行政部门更高效地开展调查工作。同时,法律也保护举报人,若举报人担心遭到报复,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对其身份进行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