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法定年龄结婚,因未达法定结婚条件,婚姻关系不被法律承认,不存在离婚一说。若想分开,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法定年龄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予以登记,若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了结婚证,该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
对于这种情况,既然婚姻在法律上无效,就不存在离婚的程序。双方若决定分开,首先要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处理。能够证明是一方单独出资购买的财产,应归出资方所有。对于无法明确出资情况的财产,通常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若双方育有子女,子女的抚养问题也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之,没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双方分开时,无需办理离婚手续,但要妥善处理好财产和子女问题,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