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属于钻政策空子的操作类型,本质上是通过虚假的离婚行为来规避房产限购、限贷政策或获取相关购房优惠。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各地会出台一系列限购、限贷政策,以稳定房价、抑制投机性购房。假离婚买房就是一些人试图绕过这些政策的手段。
从操作方式来看,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原本受限购政策影响而没有购房资格的一方,因离婚后在房产套数认定上发生变化,从而获得购房资格。例如,在一些实行限购的城市,以家庭为单位限制购房套数,夫妻名下已有两套房产则无法再购买。但通过离婚,一方名下无房,就可以以单身身份再购买一套房产。
在贷款方面,假离婚也可能带来优惠。有些地方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首付比例有不同规定。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往往更高,贷款利率也可能上浮。夫妻通过离婚,将名下房产集中到一方名下,另一方以首套房的名义申请贷款买房,就可以享受较低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降低购房成本。
然而,这种假离婚买房的操作存在诸多风险。虽然是“假离婚”,但在法律上离婚是真实有效的。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不愿意复婚,另一方可能会面临财产分割和情感上的双重损失。而且,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可能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一旦被相关部门发现,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信用记录受损等后果。此外,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对于通过假离婚买房的行为也在不断进行规范和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