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司法鉴定作假,诉求国家赔偿需先确认司法鉴定存在违法情形,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或对其决定不服,可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则可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司法鉴定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若司法鉴定出现作假情况,当事人有权诉求国家赔偿。要确认鉴定机构或人员的违法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司法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因此,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可能存在作假时,可向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行为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鉴定的事实。
在确认司法鉴定违法后,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司法鉴定作假的情形中,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是作出该错误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所属的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的鉴定机构本身。赔偿请求人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等内容。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若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也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通过这样一系列的程序,当事人可以在司法鉴定作假的情况下合理诉求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