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办理二胎准生证,通常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
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是证明夫妻双方身份和户籍信息的重要材料。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能够明确其个人身份,而户口簿则可以显示家庭关系以及户籍所在地等情况,这是办理准生证时确认申请人基本信息的基础依据。
结婚证是复婚的重要凭证,它证明了夫妻双方当前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只有处于合法婚姻状态下,才符合申请生育二胎的基本条件之一。
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夫妻双方曾经的婚姻状况以及离婚时的相关约定或判决结果。在复婚办理二胎准生证时,相关部门需要了解夫妻之前的婚姻情况,以准确判断此次生育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必不可少的。它能证明夫妻双方已育子女的情况,包括孩子的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等重要信息。通过查看出生医学证明,相关部门可以准确掌握家庭的生育情况,从而确定是否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
此外,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夫妻双方的婚育证明,该证明一般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用于说明夫妻双方的婚姻和生育情况。还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提供夫妻双方近期的免冠照片。由于不同地区对于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的规定不尽相同,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二胎准生证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