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离婚时贷款未结清,房产分割需根据房屋产权登记情况、购房资金来源等因素确定,常见的分割方式有协商分割、法院判决分割,可能涉及一方获得房屋并继续还贷同时给予另一方补偿等情况。
要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现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判给男方,剩余贷款由男方继续偿还,同时男方要补偿女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如何分割该房屋。协商内容可以包括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剩余贷款由谁继续偿还,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多少补偿等。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比如,女方经济条件较差且要抚养孩子,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女方,由女方继续偿还贷款,同时女方给予男方相应的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按份共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剩余贷款也按份额承担。例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购买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双方若无其他约定,就按照6:4的比例分割房屋及剩余贷款。
贷款买房离婚时贷款未结清的房产分割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