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毒品犯罪,但存在违反治安管理的涉毒行为,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法律体系中,毒品犯罪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和定罪标准。然而,一些涉毒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以吸食毒品为例,吸食毒品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它对个人健康和社会秩序都有不良影响。因此,对于吸食毒品的人员,公安机关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通常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可能根据情况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比如是初次吸食且吸食量极少等情况,可能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再如非法持有少量毒品,这里强调的是“少量”,如果持有的毒品数量未达到构成毒品犯罪的标准,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这体现了法律对于不同程度涉毒行为的区别对待,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也对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的涉毒行为进行规制,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