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不知情取款人通常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可能需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以证明自己不知情。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电信诈骗案件里的取款人,判断其是否应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主观是否知情。若取款人确实不知情,是在无犯罪故意的情况下实施了取款行为,那么依据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取款人不构成犯罪。
刑法认定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对于不知情的取款人,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取款行为是在帮助电信诈骗犯罪,也就不存在犯罪故意或过失。
不过,即便取款人不知情,司法机关可能仍会要求其配合调查。取款人有义务如实向司法机关说明取款的相关情况,包括取款的时间、地点、与诈骗分子的关系等信息。司法机关会通过调查取款人的取款记录、通讯记录、与诈骗分子的交往过程等,来综合判断取款人是否真的不知情。
若取款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且其行为未对电信诈骗犯罪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那么司法机关不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但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取款人存在一些可疑行为,例如取款频率异常、取款金额与正常经济往来不符等,即便取款人声称不知情,司法机关也会进一步深入调查,以确定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总之,电信诈骗不知情取款人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