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时效的起算和时长。
在法律上,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于借条和欠条,虽然都涉及债权债务关系,但在诉讼时效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和起算点。
首先来看借条的诉讼时效。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例如,借条约定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2023年1月2日起算,到2026年1月1日止。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要求还款。如果债权人在这期间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不过,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再看欠条的诉讼时效。如果欠条是基于买卖、劳务等交易产生的,那么诉讼时效一般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但如果在出具欠条时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那么就和借条一样,从还款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止、中断。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而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无论是借条还是欠条,债权人都应当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在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