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应享受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还能依法享受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待遇。
同工同酬待遇是劳务派遣人员重要的福利之一。根据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这意味着劳务派遣人员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方面,应与用工单位相同岗位的劳动者保持一致。例如,在某企业中,正式员工每月有绩效奖金,那么从事相同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也应当获得相应的绩效奖金。
休息休假权利方面,劳务派遣人员同样受到法律保障。他们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此外,还能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劳务派遣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社会保险待遇也不容忽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为劳务派遣人员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提供了基本的保障。比如,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劳务派遣人员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治疗费用。
职业健康保障也是劳务派遣人员应享受的福利。用工单位应当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在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外,一些用工单位还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提供员工宿舍、工作餐、交通补贴、节日福利等。总之,劳务派遣人员在多个方面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当的福利待遇,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