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挪用货款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涉及民事违约行为、职务侵占行为或挪用资金行为,具体依主体身份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从民事角度来看,如果是普通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与公司的约定,私自挪用货款,这构成了对公司的违约行为。公司与员工之间通常存在劳动合同或者相关的规章制度,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公司的资金和财物。当员工私自挪用货款时,就违反了这种约定,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返还挪用的货款等。
如果挪用货款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里的关键在于“非法占为己有”,即具有永久占有该货款的主观故意。
如果主体也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自挪用货款的行为性质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一旦涉及刑事犯罪,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七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