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不给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拨打12333热线进行投诉,此外还能向当地的工会组织反映情况。

在社会生活中,兼职人员的权益保障同样重要。当遇到兼职不给发工资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来进行投诉。

首先是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他们有权力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投诉者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办公地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投诉。书面投诉时,要详细写明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自己的个人信息、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工资拖欠情况等。口头投诉时,要清晰准确地表述相关信息。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甚至可能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其次是拨打12333热线。这是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服务电话。通过拨打这个热线,能够方便快捷地向相关部门反映兼职工资拖欠问题。热线工作人员会记录投诉内容,并将信息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这种方式无需亲自前往相关部门,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最后是向当地工会组织反映。工会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促使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工会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还可以支持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总之,当兼职遭遇工资拖欠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兼职不给发工资到哪里投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