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没还清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夫妻双方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其归属及后续贷款偿还问题。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的情况。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包括房屋的归属、剩余贷款的偿还等问题,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要明确写明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剩余的房屋贷款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同时可能涉及到对另一方的经济补偿等内容。签订好离婚协议书后,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例如在房屋归属和贷款偿还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如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房屋的使用情况等因素,对房屋的归属和剩余贷款的偿还问题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将房屋判给一方,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同时剩余的贷款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离婚方式,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在办理产权变更等手续时,可能需要提前与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因为贷款银行作为债权人,对于房屋的产权变更等情况有一定的要求和规定。有些银行可能要求提前还清贷款或者办理相关的债务转移手续等。此外,在处理房屋相关问题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