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离婚时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归一方所有,也可能由双方共同所有。
情况一: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房。如果是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抚养子女情况等,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情况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通常归男方所有。但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分别出资 30 万和 20 万为夫妻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若无其他约定,该房产女方占 60%份额,男方占 40%份额。
总之,婚后购房离婚时的归属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