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全责没钱赔时,可与受害人协商赔偿方案,尝试分期赔偿;若车辆投保,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若确实暂时无力赔偿,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能会中止执行,待其有赔偿能力时再恢复执行;若有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当发生车祸且被判定为全责却没钱赔偿时,有多种情况和应对方式。保险赔偿是重要的一环。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保险,保险公司会在相应的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例如,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商业三者险则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一步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责任。
若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就需要肇事方自行承担。此时,肇事方可以与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积极沟通,表明自己的赔偿意愿和目前的经济状况,尝试协商制定一个合理的赔偿计划,比如分期赔偿。这种方式既体现了肇事方的诚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经济压力,同时也让受害人能够逐步获得赔偿。
如果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后,肇事方仍然没钱赔偿,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调查肇事方的财产状况。若发现肇事方确实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肇事方有了新的财产或具备赔偿能力时,受害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然而,如果肇事方明明有财产却故意转移、隐匿,以逃避赔偿责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所以,在面对车祸全责没钱赔的情况时,肇事方应积极面对,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