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确认判决书已生效,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及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等材料,然后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确认判决书生效:只有生效的判决才能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作出后,有上诉期,民事案件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上诉期为10天。如果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即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准备申请材料

1. 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执行的事项、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即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等。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 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以便法院准确找到被执行人。

5.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有助于法院更快地执行到财产。

选择管辖法院:可以向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在外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可能更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法院会予以受理。

法院执行程序: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也有义务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

法院判决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程序(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