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制过户需先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最后当事人凭借通知书等材料办理过户手续。

在房屋交易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变更的纠纷中,当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强制过户来实现房屋产权的转移。

要获得生效的法律文书。这通常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比如,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支付了款项,但卖方拒绝过户,买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经过审理后,会作出判决或裁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经过二审后,法律文书才正式生效。

接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过户义务,胜诉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这些部门主要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相关部门必须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最后,当事人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凭借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会为当事人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登记到权利人名下。整个房屋强制过户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到多个环节和法律程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房屋强制过户流程(0)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