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开庭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上限,最长可能达到数年,但通常在几个月到一年多。一般而言,拘留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和审判期限共同影响着开庭时间。
在刑事案件中,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到开庭,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规定有所不同。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其中包括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30天和检察院审查批准的7天。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会被继续羁押,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例如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此外,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判阶段: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由于各个阶段都可能存在延长的情况,所以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开庭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长可能会达到数年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