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途不想贷了,需要根据贷款所处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若处于申请阶段,可直接取消申请;若已审批通过但未放款,需及时联系贷款机构说明情况并申请取消;若已放款,则可能要承担提前还款的相关费用后提前还款。
当贷款处于申请阶段时,也就是还未完成所有的申请流程,尚未经过贷款机构审批。这种情况下不想贷了相对简单,一般可以直接取消申请。比如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很多平台都有取消申请的按钮,直接操作即可;如果是线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可联系负责该笔贷款的客户经理,告知其不想贷款了,让其终止申请流程。
若贷款已经审批通过但还未放款。此时要第一时间联系贷款机构,向其说明不想贷款的原因。贷款机构可能会要求填写一份书面的取消贷款申请,按照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不过有些贷款机构可能会因为前期已经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而收取少量的手续费。
要是贷款已经发放到账户。这就意味着贷款合同已经生效,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已经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此时不想贷了就需要提前还款,而提前还款可能会涉及到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不同的贷款机构和不同的贷款产品对于提前还款的规定不同,有些可能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还款的条件和费用标准。借款人需要仔细查看贷款合同,了解具体的提前还款政策,然后向贷款机构提出提前还款申请,按照要求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以及可能产生的提前还款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