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财产分配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处理离婚时夫妻财产分配问题,需明确不同财产的性质。

首先是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男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第一步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分割。这种协商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愿。例如,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共同购买的车辆归一方所有,获得车辆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照顾子女权益,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照顾女方权益,考虑到在婚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和公平对待。比如,在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此外,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夫妻财产怎么分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