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依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双方的约定。一般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但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再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一方死亡时止。
对于常见的财产类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再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工作获得的收入,无论工资是按月发放,还是奖金按年度发放,都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同样如此,例如一方在再婚后投资开办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者双方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赚取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也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一方在再婚后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收入,若该作品在婚姻期间已明确会有稿费,即便实际收到稿费在离婚后,也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例如,在再婚后一方继承了父母的房产,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其一人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再婚后夫妻双方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某套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该约定是有效的,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再婚后也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准确认定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