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醉驾不一定会被终身禁驾。终身禁驾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发生重大事故并构成犯罪,二是存在逃逸情节。两次醉驾若未发生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通常不会被终身禁驾,但会面临较为严重的处罚。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对于终身禁驾有着明确的界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驾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如果只是单纯的两次醉驾,并未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并造成犯罪以及逃逸的情况,那么不会被终身禁驾。不过,两次醉驾属于屡犯,相较于首次醉驾,处罚会更为严厉。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将其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考量,在吊销驾驶证的期限、罚款金额以及刑事处罚等方面可能都会比首次醉驾更重。但只要不符合终身禁驾的法定条件,就不会被终身剥夺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