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骨折没住院在家养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赔偿一般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偿,仍有不足则由侵权人承担。
在车祸导致骨折但未住院而选择在家养伤的情况下,赔偿事宜需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赔偿项目的确定至关重要。
医疗费:伤者需要保留好因治疗骨折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凭证,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药费发票等。这些凭证是主张医疗费赔偿的关键依据,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赔偿。
误工费:如果伤者因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就可以主张误工费。伤者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包括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的具体金额。同时,可能还需要提供工资流水、纳税证明等材料来佐证收入情况。误工时间通常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若存在争议,也可通过司法鉴定来明确。
护理费:在家养伤期间若需要他人护理,也能获得相应赔偿。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需要提供护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营养费:根据伤者的伤情,医疗机构会给出是否需要加强营养的建议。赔偿金额通常会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和伤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会有一个合理的标准。
赔偿的流程方面,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对事故进行勘查和定损。赔偿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且肇事车辆购买了商业险,那么超出部分将由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若商业险仍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剩余部分则由侵权人承担。伤者可以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