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的,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不过实践中多会选择协议离婚。
当男方提出离婚且女方同意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处理方式。
协议离婚:这是较为常见且简便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流程如下:双方要起草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或者担心协议的履行等问题,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不过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程序相对复杂,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更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