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交罚款后,可能会被要求补办相关手续使其合法化,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被限期拆除,还可能被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等。
在实践中,违建房交罚款后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补办手续合法化:如果违建房并不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在缴纳罚款后,相关部门会要求违建者按照规定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一系列手续。比如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因家庭人口增加等原因在自家宅基地上超出规定面积建房,在缴纳罚款后,通过申请和审批,补齐手续,该房屋就可以成为合法建筑。这是因为这类违建对整体规划影响较小,通过补办手续可以使其纳入合法管理范畴。
限期拆除:即便缴纳了罚款,若违建房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如占用了公共道路、消防通道、基本农田等,或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消除,相关部门仍会要求违建者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如果违建者拒不拆除,政府部门会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例如,在城市建设中,一些商家为了扩大经营面积,在街道旁搭建的简易棚屋,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即便交了罚款,也会被要求拆除。
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对于某些无法拆除或者拆除成本过高的违建房,行政机关可能会依法没收该违法建筑或者其违法收入。比如一些大型的工业违建厂房,拆除可能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政府部门可能会选择没收该厂房,将其用于公共用途或者进行其他合理处置。总之,违建房交罚款后的处置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实现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