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一年缓刑一年通常情况下不用坐牢,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并非独立的刑种。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意味着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给予一年的缓刑考验期。
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表现良好,没有出现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那么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也就不用实际到监狱服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然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违反了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或者又犯新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会被撤销缓刑。一旦缓刑被撤销,犯罪分子就要执行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即需要到监狱服刑。
例如,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他按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各项规定,没有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一年考验期满后,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但要是张三在缓刑考验期内又与他人发生冲突并致人重伤,构成了新的犯罪,那么法院就会撤销其缓刑,让他去监狱执行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
所以,判刑一年缓刑一年一般不用坐牢,但前提是要严格遵守缓刑期间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