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造成轻伤,赔偿需依据受害者实际损失确定,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在肇事逃逸导致轻伤的情况下,赔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医疗费是赔偿的基础部分。它涵盖了受害者因受伤前往医院进行的各项检查、诊断、治疗、手术、药品等费用。需要凭借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收款凭证,并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具体金额。例如,受害者拍X光片、做CT检查的费用,以及医生开具的各类药物费用等都在此列。

误工费也是关键赔偿项目。如果受害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其计算依据是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容忽视。若受害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此外,如果造成受害者精神损害,受害者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实际操作中,受害者可先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