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诈骗四千元是否判刑以及判多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如果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若达到,因四千元通常属于数额较大范畴,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诈骗罪并不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罪名范围内,所以如果是不满十六周岁实施诈骗行为,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
若已满十六周岁实施诈骗四千元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对于诈骗数额较大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即使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诈骗四千元的犯罪行为,在量刑时也会充分考虑其未成年这一因素,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判处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则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较轻、悔罪表现好的未成年诈骗犯,可能会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等相对较轻的刑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