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明确表明,一般情况下,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破坏了社会的治安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当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会上升为刑事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严重”有相关的司法解释界定,比如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等情形。

此外,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还可能与其他犯罪行为存在关联。如果行为人携带管制刀具实施抢劫、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行为,那么会按照相应的犯罪进行定罪处罚,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总之,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性质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既可能是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属于什么行为类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