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生车祸责任纠纷,首先应保护现场并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根据责任划分进行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当机动车发生车祸责任纠纷时,需按照一系列规范流程来处理。第一步是现场处理。在车祸发生后,务必立即停车,开启危险警示灯,设置警告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同时,积极救助伤者,若伤势严重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且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为完整的现场对于后续责任认定至关重要。接着,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
第二步是责任认定。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会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查看现场痕迹、调取监控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情况。之后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如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第三步是赔偿协商。当事人拿到责任认定书后,可根据责任划分与对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导致死亡,则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自行协商,也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协商。
第四步是调解或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调解需遵循自愿原则,在交警的组织下,双方就赔偿问题进一步沟通协商。若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