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年后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分财产的。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存在多种情况。如果是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任何时候发现,都可以要求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了一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并不知晓,在离婚几年后才发现该房产的存在,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这处房产。因为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并未进行处理,其本质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离婚几年后另一方才掌握相关证据,此时在发现后的三年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被转移的财产。

然而,如果是离婚时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并且双方都已经知晓并同意该分割方案,之后一般不能再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当事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但这种情况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

总之,离婚几年后是否可以分财产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财产是否在离婚时已经处理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的可以再次分割财产的情形。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