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通常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刑事处罚则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和罚金。

在法律层面,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例如,某工厂制造假冒品牌的化妆品,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后,会面临没收假冒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同时根据货值金额进行罚款,若情节严重,该厂的营业执照可能会被吊销。

从刑事处罚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比如,一家企业大量制造假冒伪劣食品,销售金额达到了五十万元,那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相应的罚金。

此外,如果制造的假冒伪劣产品属于特定的类别,如假药、劣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还会依据《刑法》中关于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

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处罚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