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刑事立案侦查的结案时间没有固定标准,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简单案件可能数月内完成,复杂案件可能耗时数年。

在司法实践中,诈骗刑事立案侦查的结案时间存在较大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但很多诈骗案件往往不能在这个期限内完成侦查。

对于一些案情简单、证据清晰、犯罪嫌疑人明确且认罪态度较好的诈骗案件,侦查机关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侦查工作。例如,一些涉及金额较小、作案手法单一的诈骗案件,可能在几个月内就可以完成立案、侦查、收集证据等工作,顺利结案。

然而,大部分诈骗案件的情况会更加复杂。如果案件涉及面广,例如跨地区、跨国的诈骗犯罪,侦查机关需要与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司法机关进行协作,这会大大增加侦查的难度和时间。同时,若犯罪嫌疑人采用了复杂的作案手段,如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诈骗,侦查机关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追踪线索、分析数据、破解技术难题,以获取有效的证据。

另外,犯罪嫌疑人在逃也会导致侦查时间延长。在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情况下,侦查工作可能无法全面展开,需要等待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后才能继续深入调查。当案件存在补充侦查的情况时,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这也会使整个侦查的时间进一步拉长。

综上所述,诈骗刑事立案侦查的结案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无法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诈骗刑事立案侦查需要多长时间结案完成(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