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不和解,修车费用一般由逃逸方承担。若逃逸车辆已投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逃逸方承担;若未投保,全部修车费用由逃逸方承担。

在肇事逃逸事件中,逃逸行为本身就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这意味着,对于受损车辆的修车费用,原则上是由肇事逃逸方来负责的。

如果肇事逃逸车辆有购买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损车辆的修车费用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支付相应的修车费用。例如,车辆维修费用为1500元,保险公司会全额支付这1500元。

然而,如果车辆的修车费用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超出部分就需要由肇事逃逸方自行承担。比如,车辆维修费用为5000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000元,剩下的3000元就由逃逸方支付。

要是肇事逃逸车辆没有投保任何保险,那么所有的修车费用都将由逃逸方独自承担。此外,逃逸方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甚至刑事处罚。因为肇事逃逸不仅侵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安全。

对于受损车主来说,如果肇事逃逸不和解,要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车辆维修清单和发票等。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逃逸方追讨修车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损失赔偿。

肇事逃逸不和解修车谁负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