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解散员工,应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合并等情况导致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进而解散员工时,需要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员工在这种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减少因公司变动给员工带来的经济损失。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是工作年限的计算,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是确定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这里的工作年限是指员工在该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包括合并前在原公司的工作时间。例如,员工在公司合并前已经在原公司工作了3年,合并后又工作了1年,那么其工作年限就是4年。
工资标准方面,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小李在公司工作了5年,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5×5000 = 25000元。公司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及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未依法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