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主路和辅路碰撞责任大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碰撞位置、车辆行驶状态、交通信号灯、让行规则等多方面因素。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
主路车辆正常行驶,辅路车辆汇入主路时发生碰撞:一般情况下,辅路车辆有义务观察主路交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汇入主路。若此时发生碰撞,辅路车辆责任可能较大。因为主路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辅路车辆应等待合适时机进入主路。例如,主路车辆按规定速度正常行驶,辅路车辆突然驶入主路,导致主路车辆避让不及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辅路车辆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主路车辆违规变道、突然减速等导致与辅路车辆碰撞:如果主路车辆违反交通规则,如未按规定打转向灯变道、在主路突然急刹车等,造成与辅路车辆碰撞,主路车辆责任较大。因为主路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的行驶状态。比如,主路车辆在没有提前开启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辅路方向变道,与正在正常行驶准备汇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碰撞,主路车辆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存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信号灯是明确的交通指示,车辆必须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若主路车辆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辅路车辆碰撞,主路车辆承担全部责任;反之,辅路车辆闯红灯与主路车辆碰撞,辅路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总之,交通主路和辅路碰撞责任的判定需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多方面证据来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