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情况下,单位通常需承担病假工资、医疗期相关待遇,若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单位要承担相应医疗费用,此外还可能涉及人道主义救助费用。
关于病假工资。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那么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1600元。
医疗期相关待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职工相应的医疗待遇,如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报销等。
未缴纳社保的医疗费用。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导致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那么单位需要承担原本可以由医保报销的那部分医疗费用。比如,职工生病花费了5000元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政策可以报销3000元,由于单位未缴纳医保,这3000元就需要单位来承担。
人道主义救助费用。虽然这并非法定的强制义务,但从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角度出发,单位可能会给予职工一定的经济帮助或慰问品等。比如,职工遭遇重大疾病,单位组织捐款或给予一次性的困难补助等。在非工伤情况下,单位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职工的权益和给予适当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