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忠诚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签订婚姻忠诚协议书的主体必须适格。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签订协议的行为及其后果。例如,精神正常、年满 18 周岁的夫妻双方具备签订该协议的主体资格。如果一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签订的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意思表示真实是关键要素。双方签订协议时应是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或其他重大利益的方式迫使另一方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的效力会受到质疑。只有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真实地表达了愿意遵守协议内容的意愿,协议才可能有效。
协议内容要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合法要求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协议中不能约定限制一方的人身自由,像禁止一方正常社交、工作等条款是无效的。同时,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如协议约定以不道德的行为作为履行条件或奖励,这样的协议不会得到法律认可。
另外,关于协议的赔偿等内容应合理。如果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数额过高,明显超出了一方的承受能力,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甚至认定过高部分无效。比如,一方出轨需赔偿另一方 1 个亿,但双方家庭资产总共只有 100 万,这种过高的赔偿约定可能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最后,为了增强协议的证明力,签订协议时可以进行公证。公证虽然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据效力上更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总之,婚姻忠诚协议书要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