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孩子不一定算重婚罪。是否构成重婚罪需看是否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不能仅依据同居生孩子这一行为来判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认定,比如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周围群众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等。

仅同居生孩子,如果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孩子,但双方只是偶尔同居,并未对外宣称是夫妻,也没有让周围人认为他们是夫妻,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重婚。

然而,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孩子,就可能构成重婚罪。比如,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购置房产、举办家庭活动,周围邻居、朋友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即便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会被认定为重婚行为。

此外,如果是未婚者与有配偶者同居生子,未婚者若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样可能构成重婚罪。所以,判断同居生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律或事实上的重婚行为。

同居生孩子算不算重婚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