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可以不赡养父母,除此之外,成年子女不能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子女在法律上可以不承担赡养责任。

首先是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如果成年子女本身因重大疾病、残疾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自己生活极度困难,缺乏经济收入来源,不具备赡养父母的经济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也不会强人所难要求其承担超出能力范围的赡养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免除赡养责任,在其有能力时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是父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如果父母对子女实施了严重犯罪行为,如故意杀害子女、虐待子女情节恶劣等,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公平和情理的考量,法律可以酌情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因为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破坏了正常的亲子关系和家庭伦理基础。

需要强调的是,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外,不能随意拒绝赡养父母。赡养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方面。不赡养父母不仅可能面临民事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等犯罪行为。所以,成年子女应积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维护良好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公序良俗。

怎么能不赡养父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