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人轻伤二级,构成危险驾驶罪和故意伤害罪或交通肇事罪等的竞合,通常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对于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情况,虽然在一般的醉驾案件中,致人轻伤并非危险驾驶罪的典型情形,但如果是因醉驾行为直接导致他人受伤达到轻伤二级,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还是以危险驾驶罪来处理。因为危险驾驶罪主要针对的是醉酒驾驶这一危险行为本身,即使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其行为核心仍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的危害。

然而,如果醉驾者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可能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另外,如果醉驾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例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也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所不同,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具体的司法审判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如醉驾者的酒精含量、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是否有自首、坦白等情节,来准确量刑。

醉驾轻伤二级怎么判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