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摩托车初犯会面临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刑事上,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行政上,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首先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这里的机动车包含摩托车,所以醉酒驾驶摩托车初犯同样适用于此罪名。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具体的量刑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等因素由法院综合判定。
在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酒驾驶摩托车初犯,其驾驶证会被吊销,并且在五年的时间内都不能重新考取。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酒精含量越高,可能面临的刑罚相对越重。还有驾驶的具体路段,如果是在人员密集的城市中心道路、学校周边等特殊路段醉酒驾驶,也会被认为情节较为严重。另外,是否造成了交通事故以及事故的严重程度等,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醉酒驾驶摩托车初犯虽然是初次违法,但依然会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这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提醒人们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醉酒驾驶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